《伦理学与公共事务》稿约

《伦理学与公共事务》是由浙江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中心政治伦理研究所、武汉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以伦理学与公共事务为主要研究视域的跨学科专业刊物。2020年起改版为一年两刊(卷)。本刊由万俊人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建华教授任主编,冯昊青教授任执行主编,左高山教授、曹刚教授、肖祥教授任副主编。

《伦理学与公共事务》与时代共呼吸,注重原创性、前沿性和动态性,欢迎与伦理学相关的专题研究成果,尤其关注当代中国政治、伦理、公共事务等各个领域的重大理论、重大事件及重大命题,以实际问题的研究为自己的学风追求,以建设性地解决问题为自己的学术标准,侧重具有国家及世界意义的公共事务问题研究,侧重事关中国国家利益的国际问题研究,侧重影响现实及未来发展的历史研究,力图反映当代中国伦理学与公共事务领域具有一流水准的学术研究成果。

《伦理学与公共事务》追求严肃、深刻的办刊风格,追求明快、清新的写作文风,坚持客观公正的学术立场。要求作者注重学术道德,凡采他人成说,必须加注说明。来稿必须为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性稿件,同时欢迎反映当代世界各国在伦理学与公共事务最新研究成果的译稿。作品引文务必查对准确,注释一律采用脚注。稿件采取专家匿名外审制度,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平,力求具有真知灼见。本刊欢迎重大选题,不受篇幅限制,亦欢迎精粹的短篇。

本刊收到稿件后2~5个月,将通知作者是否录用。在著作权保护期限,投稿稿件一经采用刊登,视作者允许浙江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伦理学与公共事务》编辑部及其出版社使用论文整体,享有著作财产权以及从论文中提取部分进行复制传播的权利,并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已知或将来可能出现的形态、格式和介质复制、发行、传播该论文。

稿件上请写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以便联系。稿件一经采用,即付稿酬。来稿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伦理学与公共事务》每年两卷,国际大16开本,每期300页左右,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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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项溢煦 电话:+86 13816000516;


投稿需知:

一、来稿需提供3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以及4-6个关键词。

二、引文与注释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码。

三、具体注释方式如下:

1、著作 吴冷西:《十年论战——1956-1966中苏关系回忆录》(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2、译作 孔飞力:《叫魂》,陈兼、刘昶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207页。

3、期刊 吴承明:《论二元经济》,《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第98页。

4、报纸 符福渊、周德武:《安理会通过科索沃问题决议》,《人民日报》,1999年6月11日,第1版。

5、转引 胡乔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8-89页。转引自杨玉圣:《中国人的美国观——一个历史的考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83页。

6、英文专著 Robbins, Altered Reading: Levinas and Literatu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p.81-82.

7、英文期刊 Joseph S. Nye, “Nuclear learning and US-Soviet Security Regimes”, i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1 (Summer 1987),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