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山:《百年回望: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探索历程与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要实现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其根基和目标就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将马克思主义与解决中国民生问题相结合的历史。因此,所谓“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中国化”,就是把民生这一主题置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加以考察,从中梳理和 概括出,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民生问题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互动结合的历史脉络、演进逻辑 与当代走向。可以说,民生已成为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重大课题,成为建 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学理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形态。习近平同志《在纪念马 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民生建设思想。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这一深刻论述,是我们考察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及其经验启示应该遵循的。

一、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实践处境、历史主题和基本路径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既是一个马克思主义不断本土化(理论回归实践)的过程,也是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不断自觉化(实践上升到理论)的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理论与实践、思想与现实“双向互动”的基本要求。在这一“双向互动”的推进过程中,实践处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践处境的变化,使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题也随之变化。但无论实践处境和历史主题如何变化,民生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一)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实践处境

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动力源。“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现实需要,也是践行党的执政宗旨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能否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民生向度来阐释中国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实践逻辑,甚至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不仅如此,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也需要回归感性生活,把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转化成生动具体的实践理念和民生纲领,使广大民众真切地感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性及其与自己的生活世界的内在关联。只有这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有坚实的土壤和根基,才能获得生机与活力。

(二)民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历史主题

民生问题抓住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历史主题。回顾历史,马克思主义之所以传入中国并成为 20世纪以来苦难深重的中国民众广泛而迅速接受和认同的精神精华,就是因为它指证了一条使中华民族摆脱苦难、解放民生的全新道路。从这一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发展史。具体而言,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为解放民生奠定了政治基础、制度保障和物质前提;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征途中,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追求共同富裕的民生目标,形成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民生价值,弘扬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民生理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新时代的奋斗目标,把密切党群关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改善民生的价值追求,把实现中国梦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战略平台,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民生建设的直接动力。可见,民生这一历史主题一以贯之并不断递升。

(三)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基本路径

实现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包括“思想成为现实”与“现实趋向思想”双重路径:一方面,“思想成为现实”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理论路径,即运用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把握中国民生实践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党先后形成了毛泽东的民生思想、邓小平的民生思想、江泽民的民生思想、胡锦涛的民生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的民生思想;另一方面,“现实趋向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实践逻辑,即以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为指导,解决中国民生实际问题的具体实践过程,它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本质特征,使中国的民生状况发生了深刻巨大的变化,体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落后挨打”“贫穷挨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站起 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这一伟大历史飞跃。

二、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三重论域与探索历程

所谓“三重论域”,是指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人本论、目标论和实践论,它分别回答了民生建设为什么人、实现什么样的民生目标、如何实现民生目标三个问题。

“人本论”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主体论,即“为什么人的问题”。从哲学上讲,“人本论”有着多重内涵:相对于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与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它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立主体地位和自由个性特征;相对于人的工具化、手段化、片面化发展,它强调以人自身的发展作为价值尺度和根本目的;相对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潮,它强调包括“全人类的解放”和未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景。因此,以人为本是针对以物为本,以资为本,把人工具化、手段化而提出来的。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人民群众是民生建设和发展的创造者、推动者、享有者和评判者,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意义所在。我们党不断赋予“人本论”以时代的内涵和意义,先后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等民生“主体论”。“目标论”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结果导向,即要达到民生幸福的追求。我们党先后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等赋予中国国情和时代烙印的民生发展目标。

“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实施方式,即实现民生目标的战略路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为民族独立、人民民主和民生解放确立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创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实现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征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倡导全面创新,以胡锦涛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科学发展,推动中国进入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阶段性特征,以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引领中国人民“强起来”,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之路。

按照人本论、目标论、实践论三重维度,下面对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成果分而述之。

(一)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人本论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我们党先后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等思想成果。(1)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价值标准。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民生宗旨,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和建 设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它意味着我党一切工作的人民利益立场和价值评判标准,即“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提出,“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将改善民生视为组织革命的动力和目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目标都要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展开。因此,“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工作的出发点。”“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新时期改革开放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标准。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民生思想人本论中国化的新成果,它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发展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落脚点和目标取向,体现了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和主体尺度的马克思主义民生观。(3)“三个代表”的价值标准。“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如果说,发展生产力是建设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物质基础;发展先进文化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保证,那么,发展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发展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反过来说,只有做好民生工作,才能给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才能夯实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4)“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质内涵,确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民生执政理念。(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旨归。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充分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立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二)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目标论

要实现美好生活或民生幸福的目标,必须在充分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重视先进文化建设,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产主义。为了实现这一民生理想,我们党先后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等赋予中国国情和时代烙印的发展目标。(1)“四个现代化”的民生目标。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建设者,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仅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社会向人民民主社会转变的伟大飞跃,而且提出了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建设目标,即“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其中,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注重经济民生的改善,是其核心内容。(2)“共同富裕”的民生目标。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对社会主义本质进行了深刻论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 裕”。发展和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不仅在理论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目的论的本质区 别,而且在实践上已成为当代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共同富裕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上,也体现在精神生活上。(3)“全面小康社会”的民生目标。“全面小康社会”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民生目标设定上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它前承邓小平“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即“总体小康”,后启“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即“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报告系统阐述了“全面小康”的民生目标,“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显然,“全面小康”是一个更高水平、更全面和发展比较均衡的小康社会。(4)“和谐社会”的民生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民生建设目标和重大治国方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取向,也反映了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新时期民生建设目标在理论上的深化和实践上的拓展。(5)“美好生活”的民生目标。“美好生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上而提出来的民生目标。如果说“站起来”主要着眼于民生解放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富起来”主要着眼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经济基础,那么“强起来”便是着眼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整体性目标。它既包括更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状态,又包括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更高水平的生活状态。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生目标,始终贯穿于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三大历史阶段性的战略目标和实践创造过程中,契合“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蕴含着鲜明的民生主题和深刻的民生逻辑。

(三)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实践论

民生人本论和目标论只有付诸艰辛的探索与实践才能实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 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人为此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实践探索。(1)“两次革命”解放民生。“两次革命”的民生意义分别在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向人民民主社会转变的伟大飞跃,为民生解放提供了根本政治前提;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民生解放提供了制度基础。(2)“改革开放”发展民生。改革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出路,它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途径。在邓小平看来,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如果说,改革开放是发展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那么,“三步走”战略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步骤和递进式发展战略。“三步走”战略的主线是民生标准和生活质量,体现了发展生产旨在改善人民生活的社会主义实践目的论。(3)“全面创新”提升民生。在江泽民看来,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民生建设目标,必须进行实践上的全面创新,主要有:积极探寻所有制结构上的制度创新,为民生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积极探索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的创新,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4)“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世纪对中国社会发展作出的两大创新成果和提出的两大历史任务,两者是内在统一的。这种内在统一,具体体现在:“发展与和谐”的关系,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追求社会和谐,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实现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与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与方法。(5)“五大发展理念”增进民生福祉。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美好生活,是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庄严承诺,它通过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来实现这一目标。其中,创新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社会事业的持久动力,协调发展致力于民生问题的平衡性和民生发展的整体性,绿色发展关系到生态民生的实现,开放发展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内外联动,共享发展旨在解决民生的公平正义问题。

三、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经验启示

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百年历程表明,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条重要线索,也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的重要主题之一。总结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对于进一步提高民生建设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具有重要启示。

(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生建设的根本保证

民生建设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党的领导之所以是民生建设的根本保证,是由民生建设与执政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之间的内在关联所决定的。虽然影响和决定政治合法性的源泉和渠道多种多样,但在当代,越来越倾向于政绩的合法性,即基于执政者的政绩、绩效来获得民众对自身的认同和支持,这是政治合法性在当代的民生化转向。就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基础而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党的执政合法性以意识形态为主导。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以及它对中国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是中国政权政治合法性的源泉”。但如果过分夸大经济增长或依赖经济增长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唯一基础,又会陷入亨廷顿所说的“合法性的困局”。且不说任何一个政府或执政党都难以保持经济的永续高速增长,单纯的经济政绩也无法满足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需求。“这一切都显示出我们已开始由追求经济增长指数作为合法性最重要的支撑时期,进入一个以民生改善、国民福祉为取向,把民众生活质量指数作为合法性支撑来源的民生政治时代。”民生政治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新资源。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是民生建设的根本保障。毛泽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从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的层面求得民生的解放;邓小平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从发展经济的方面来改善民生,将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定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江泽民强调通过全面创新来提升民生水平,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脚点;胡锦涛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指针。

(二)人民至上、共同富裕是民生建设的主体目标

民生也即人民的生活、生计,其人民主体性指向十分明确。而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就是利益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利益相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不仅如此,增加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的正当合法利益,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旨归和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首位,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人民群众不仅是民生改善的主体,也是民生建设的主体。为此,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投身到民生建设事业中来,形成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历史与现实充分证明,党的最大优势在于密切联系群众,党的最大危险在于脱离群众。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党诸多优势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一条,也是党执政地位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是民生建设的第一要务

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一旦取得政权,就必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生事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需要指出的是,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民生建设的第一要务,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也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经济发展了,并且是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经济增长并不会自动地、自然而然地解决所有民生问题,更不会自动地、自然而然地解决社会分化与收入差距等问题。因为,民生不是单一的物质利益范畴,而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价值观等众多方面的综合性范畴,民生发展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动态改善的过程。

当前,我们已经建成了全面小康社会,且又进入了“后小康时代”。这是一个民生诉求全面升级的时代,“人民群众的需要日趋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非物质需求更加突出,个性化、自主性以及生活安 全、生活质量、生活意义和生活的可持续性等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因此,必须树立“大民生”理念, 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上,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使民生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两者关系的定位上,既要破除民生“负担论”,也要超越两者“并列论”,还要坚持“良性互动论”,即经济发展要优先考虑改善民生,并通过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内生动力。

(四)公平正义、制度创新是民生发展的制度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取决于一个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总量和物质产品的丰裕程度,还取决于市场经济中利益相关者博弈的整合与协调程度,取决于合理有序的利益分配机制。由于一定历史时期可供民生支配的社会物质财富总是一定的、有限的和稀缺的,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则是多元化的、无止境的和不断递增的,这种“供—求”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会通过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呈现出来。如何在市场效率和社会公平、经济建设和民生建设之间寻求一个辩证统一的均衡点和平衡度,化解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必须依靠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制度安排。且不说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体制创新是民生发展的制度保证,公平正义本身就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甚至是民生建设中的核心部分。为此,还需要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在民生权利上,要正确处理好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资本—能力”原则与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全民普惠”“共同富裕”原则之间的关系。“资本—能力”原则以资本平等、能力平等作为权利平等的价值尺度和公平原则,这只有在资产阶级法权范围内才是合理的;社会主义公平是追求实质的公平,它以“全民普惠”“共同富裕”作为民生权利的价值尺度和公平原则。由于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及其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资本—能力”原则与“全民普惠”“共同富裕”原则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二是在社会发展取向上,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率与权利公平之间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位阶关系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当人们生活还不能达到温饱时,生存需要是第一位的,而当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生活水平达到小康后,人的发展需要则日益重要。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使得发展生产力成为最重要的任务,突出个人的能力本位和市场的效率优先原则,对于打破原先的平均主义,加快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但经济发展起来以后的中国,尤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过大的贫富分化,甚至出现社会利益集团和利益固化的倾向时,就必须把公平正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此,在政策制定上,要实现由经济本位向民生本位转变;在人与物、社会与市场的关系上,要将人的权利、社会的权利置于物的权利、市场的权利之上;在财政投入上,要实现由经济投资型向社会保障型(即财政支出要优先保障社会公共需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转变;在政府职能上,实现由“全能型政府”“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社会保障型政府”转变。

(五)充实内涵、统筹协调是改善民生的根本方法

民生发展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民生核心问题,解决民生问题采取的方式方法也不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的是解决生存性民生问题,采取的方法是发展生产力;当生存问题解决后,发展性民生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采取的方法不仅要发展生产力,还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政治权益在更高水平上的良性互动。因此,统筹协调是解决发展性民生问题的根本方法。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就提出了“统筹兼顾,各得其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等思想,认为这是我们历来的方针。统筹兼顾也是邓小平重要的领导决策辩证法。他的关于“先富、后富、共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速度、比例和效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改革、发展和稳定”“国家、集体、个人”等辩证统一思想,都生动体现了统筹兼顾方法。江泽民在国内外政治风波、经济风险等严峻考验面前,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进步的社会,需要多头兼顾、协调发展,走出一条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经济社会发展路子。胡锦涛把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将统筹协调的方法运用于治国理政和改善民生的全过程,提出了用“中国梦”统筹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通过“五大发展理念”改善和发展民生。

【说明:本文原载于《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为便于阅读,我们于此处省去了原文中的注释与参考文献。如需引用,请务必查校期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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