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有组织科研是指开展跨学科研究的非院系单位,用于支持学者从事相关主题研究的集群。相较于传统的院系科研,有组织科研是基于实现知识转移目的的一种组织回应,其能够突破传统高校院系科层制结构的局限,填充高校科研成果生产与转化之间的“鸿沟”,促进高校进一步创新。知识转移将教学、科研以及专用知识资源投入转化为知识转移产出,是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转移的过程,该过程不仅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而且能够产生社会、文化价值。有组织科研单位是高校科研知识转移的关键,能够将封存在“象牙塔”中的科研成果高效、灵活地转移转化,从而使其被企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吸收、运用、生产,推动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机制改革,确保将有组织科研所产生的学术知识有效地转移到经济社会体系中,并将其纳入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知识库,促进科技创新,已然成为重要的政策目标。但许多研究表明,评价机制已成为有组织科研实践过程中的堵点。究其原因,多主体合作过程中,知识的生成具有不同的内在逻辑,各主体也存在多元的价值导向。知识生产和转移是高校有组织科研的逻辑起点,知识转移将推动评价转向。因此,本研究基于知识观转型的视角,重新审视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活动,提出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分类模式,以期完善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制度,克服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中过度重视结果导向、效率取向和经济价值的问题,助力高校有组织科研发展。
一、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困境及知识观基础
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是对知识生产的重要性和影响范围的确认过程,受到知识观的深刻影响。长期以来,在强调效率评价和线性创新的社会背景下,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逐渐异化为对经济绩效和功用的追求,知识生产与转移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一个线性过程,知识像信息那样被编码和传播,知识转移被概念化为一个单向线性过程,导致科研知识转移评价在方式、方法和指标上存在异化或错位,难以有效促进各种知识转移活动的开展。
1.评价方式单一化与知识内部生成观
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的第一个困境表现为评价方式以结果为导向的单一性。相较于传统的科研模式,高校有组织科研模式的需求导向更强、统筹性更高、科学问题更加聚焦,旨在实现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与贡献。研究者们以团队的形式攻关,知识转移频繁地发生在研究者间,个体间与组织间的互动促进了创新的产生。但是当前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评价方式仍多以论文、合同收入、奖项等为指标,将研究成果认定在“第一完成人”“第一单位”上。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在每年的技术转移报告中也将专利数量、许可合同等结果性产出作为评价高校技术转移绩效的关键。这种评价方式能够较好地评价在高校、研究中心以及实验室等机构或组织内部生成的知识。但是,有组织科研的知识生产不仅仅在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或学科内部,更多是在跨学科合作、高校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交互中生成。这种结果导向的单一化评价方式忽视了与科研合作相关的指标,制约着以合作为特征的高校有组织科研成果的转化,致使高校关注学术地位而不是研究成果的应用;高校科研人员多热衷于发表论文,而不是解决社会真问题。
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式背后反映的是知识主要在高校或学科内部产生的知识观。该知识观遵循知识生产模式1,知识的生产在学科内部进行。1945年,布什(Wanneva Bush)和霍尔特(Rush D.Holt)在《科学:无尽的前沿》中提出了线性创新过程,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的基石。模式1与线性创新模式共同促进了知识内部生成观,高校成为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机构,企业则成为应用研究与技术运用的机构,作为知识生产上游的高校或研发机构生产的研究成果通过单向转移机制过渡给企业,故其生产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许可等成为评价的重点内容。但是,高校有组织科研强调跨学科研究、大学与企业的合作,知识内部生成观下的结果导向的单一评价方式难以激发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易忽视科学和技术能力的产生过程,抑制高校或社会的持续性创新能力。
2.评价方法效率化与知识单向线性转移观
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的第二个困境体现为评价方法的效率化。学界通常采用随机前沿方法和DEA模型测算知识转移的效率,关注论文发表数、专利申请数、许可收入、投入经费等刚性指标,根据生产前沿面计算效率。一方面,这种基于成本控制的评价机制,使研究者难以投身于突破性创新的研究,而是将精力花费在成熟且保守的科研项目上以规避风险,难以潜下心来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评价的简化可能忽略掉一些关键的影响因素,导致无法提供科研知识转移评价的“完整图景”。另一方面,基于“投入-产出”的定量的评价方法忽视了知识转移的价值与创新过程,许多成果的产生依靠的是主体间不断的互动,如人员往来、知识交流与共享等,这些非正式的互动在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中尤为关键,而基于效率的评估方式,难以测量非正式的知识转移活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杜绝简单以申请量、授权量为评价指标,创新成果评价方式方法,突出成果研发的过程性贡献。
基于量化的效率评价方法背后反映的是知识单向线性转移观。衡量知识转移绩效需要量化投入产出效率——有多少产出被转移到了用户端,其价值是什么。传统的高校知识转移活动在知识单向线性转移观下,市场与管理主义的逻辑代替了公共产品的传统逻辑,提高生产率成为关键问题,信息、成本效益、生产率等术语成为组织理性的反映。但是,高校有组织科研过程中,大量的知识难以通过直接编纂的方式被转移,如面对“卡脖子”问题,知识转移需要主体间的不断互动,多次反馈以及不断调整。知识转移转化的周期长、不确定性高,其难以像专利、许可等实现较为快速地转移。因此,过度追求效率的管理学方法反而容易造成“短平快”现象,导致高校科研的“复原力”下降。
3.评价指标经济化与知识工具化价值观
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的第三个困境体现为评价指标的经济化。大多数研究将专利产生的收益、许可收入作为衡量高校知识转移的绩效指标。《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使用的统计指标也主要集中于合同项数和合同金额。即使在英国大学HE-BCI调查中,衡量知识转移经济收益的指标也远多于公共效益的指标。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许多大型科研调查中经济性指标的可获得程度较高。但是,关注高校有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的经济影响而忽视潜在的社会与文化影响,会造成高校科研的急功近利。而且,重视经济效益的评价机制不利于人文社科有组织科研的发展,人文社科的高质量学术成果能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增强国际学术话语权。乔杜里(V. Choudhry)和庞西奥(T.A.Ponzto)认为过度关注知识转移的经济收益,反而可能进一步增加机构和纳税人的研发成本。《意见》指出应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王兴宇认为现行科研评价制度“是以‘经济人’假设而不是‘学术人’假设为基础”。
重视经济化评价指标背后对应的是知识工具化价值观。早期,大多数科学与技术政策强调知识与技术转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知识转移的经济效益得以合法化。然而,高校有组织科研过程中会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如高校有组织科研面向全国科技创新、气候、环境等多方面的应用情境,各主体之间的互动虽然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却有助于形成一个复杂的知识资本网络,成为未来知识转移的基石。单纯地考虑知识转移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夸大经济效益的作用,造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失衡。传统的评价存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的问题,忽视了用户评价、社会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
二、高校有组织科研面临的知识转型趋势
高校有组织科研的知识转移评价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面临着多重矛盾,完全编码知识与非完全编码知识的区分、知识与非知识的界限以及如何更好地生产和转移知识,不同观点和理论并存,使评价知识生产和转移成为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知识观逐渐从知识即信息的线性知识观转向知识作为互动过程的非线性知识观,互动在知识转移过程中日趋重要,这意味着知识生成观、知识转移观和知识价值观都发生了相应的转化。
1.知识生成观——从内部生成到交互生成
知识生产模式从模式1转向模式2,即知识不仅在学科与高校组织内部生成,知识生产还具有跨学科性和社会弥散性。在知识生产模式1中,高校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塑造了高校学者自主生产知识的惯习。这种知识生产模式是学科内向型的,以自身知识体系的增长与分化为旨归。知识的生成场所包括大学、研究所与实验室等,是一种封闭的组织内部知识生成环境。而在知识生产模式2中,知识生成是在应用语境中产生的,不仅具有跨学科性,需要调动各学科的资源共同解决研究问题,而且高校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企业、政府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都是知识生成的潜在场所,这些知识生产主体通过交流网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创新生态系统,共同促进知识的生成与应用。知识突破学科、大学的边界,以一种交互的方式创生。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两者之间不再是单一的线性关系,而是存在“巴斯德”象限。
高校有组织科研是大学内部的组织调整,旨在提高对社会需求的响应,通过跨学科的交流来增强大学的研究活力,并提供一个专门吸引大型项目的场所,而传统的学术部门难以获得与实施这种大型响应式研究项目。高校有组织科研具有超越学科领地的跨学科性和跨越高校这一知识生产垄断机构的跨界性,需要多主体间的知识交互。
2.知识转移观——从单向线性转移转向互动过程转移
高校在有组织科研过程中既存在能够作为信息进行转移的知识,如论文、专利等,又存在作为互动过程的知识转移,知识不是简单的传递和输出,而是能够在转移过程中被积极建构,如技术服务、研究生培养、学生实习等。知识作为信息的单向线性转移观背后对应的是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认为知识作为信息,从生产者转移到知识接受者是在静态框架中完成的。信息经济学旨在减少生产者与接受者之间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不确定性等风险,主要关注点之一是评估不同的制度框架如何最大化提高知识转移的效率以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而作为互动过程的知识转移观背后对应的是知识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知识经济学认为知识以一种网络的方式在不同主体间双向转移,是一种动态的知识转移,关注的是知识创新、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作为互动过程的知识转移更加系统和复杂,资源的投入持续在整个互动过程中,而不是在知识转移投入与产出的“两端”。知识转移的接收方具备供给方的作用,能够提供反馈,实现知识的双向转移。例如,学术知识转移的有效性受到当地企业的吸收能力的影响,知识生成过程受到多样化的经济行为者以及行为者之间能力互补性的影响。知识生产的效果取决于知识重组过程的有效协调和系统内各组织之间资源交换的能力,因此,复杂知识的转移需要主体之间建立密切的关系。在高校有组织科研活动中,既存在知识即信息的转移,又存在大量作为互动过程的知识转移。
3.知识价值观——从工具性价值转向内在价值
在道德哲学中,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后者是目的本身。范·代克(V.V.Dyke)将工具价值说成条件,把内在价值说成结果,因此公共价值通常被认为是内在价值。在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活动中,人们往往将经济价值作为衡量知识转移有效性的标准。这些经济收益实质上是一种工具性价值,只有将这些经济收益转化为就业机会的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以及出口的扩大等作用于公共的效益,才能实现其内在价值。政治学家布斯(W.Booth)认为,经济价值的出现若脱离了公共生活和共同利益,则会“挑战统治的生存权精神,以及互惠和慈善的规范,并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带来革命性的反应”。过度强调知识转移的经济价值,包括创造的转移收入等,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虽然经济上整体呈现有利的趋势,但是可能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二是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长的本身与最终目的,即社会效益如教育、健康、安全等的提升;三是研究受到税收支持,关乎公共利益,过度重视经济指标会物化高校有组织科研,加剧高校研究人员在知识转移过程中的商业逻辑与学术逻辑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波兹曼(B.Bozeman)等人从技术转移、市场影响、经济发展、政策认可、科技人力资本开发、机会成本和公共价值这7个维度评价知识转移的效能,并指出公共价值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抵消对知识转移产生的经济影响的过度强调。
三、知识转型对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的重构
线性知识观到非线性知识观的转型要求对现有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方式进行改革。根据知识的本质和属性,可以确定不同的知识生产和转移模式。高校有组织科研往往参与不同类型的知识转移活动,并非所有的知识转移活动都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方法和指标加以衡量。一个公平、准确的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绩效评估体系应允许全面代表和评估不同形式的知识转移活动、探索线性与互动性知识转移的评价方法以及开发促进社会贡献与价值的指标。
1.构建基于知识属性的分类评价模型
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的生成与转移具有多学科性和多主体性,针对知识生成与转移的不同属性,知识转移模型可以划分为作为信息的知识转移和作为互动过程的知识转移。作为信息转移的知识能够以一种易于编码的形式,无损耗地进行单向线性传播。根据新科学经济学的理论,作为信息的知识转移在公共知识和专有知识领域具有截然不同的制度逻辑,一是公共知识领域的知识转移如论文发表、公共文化活动等旨在实现公共价值,研究者更加关注自身声誉及学术地位;二是专有技术领域的知识转移如出售专利和许可权旨在最大限度地产生资金流。两者在目标、奖励制度、行为规范上均存在差异。
除作为信息转移的知识外,高校有组织科研过程还涉及多主体间的知识流动,如研究生实习、大学与产业之间的人员往来、跨学科合作研究如攻关项目等。这些作为互动过程转移的互动知识更加复杂,不仅仅包含互动知识的转移,还包含与公共知识、专有知识融合的部分,如图1所示。因此,不能以知识即信息的方式评价,一方面,互动性知识转移过程中知识生产主体增多,需要从多个利益相关者视角来评价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成效;另一方面,互动性知识转移过程是动态的,需要采用动态的视角去评价知识转移的广泛影响。因此,结合高校有组织科研活动知识生成与转移的不同属性,将其划分为两种知识转移模式与三种知识类别,需要对不同的知识转移模式与知识类别进行分类评价。
2.探索线性与互动性知识转移评价方法
在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中,公共知识的生产与转移的目标主要是创造公共效益,故评价的导向应以公共效益为旨归,以同行评议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采用H指数等方法。专有知识的生产与转移的主要目标是应用,故评价应以知识应用为导向,以产生的经济收益为重要依据,重视企业、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评价。
互动知识的生产与转移宜采用主观与客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互动性案例分析方法。可以参照法国国家农业研究所开发的公共农业研究影响的社会经济分析方法(ASIRPA),使用年表与影响路径对有组织科研中的交互知识进行识别与分析,侧重于评价影响产生的过程,识别并分析知识转移链,在过程中灵活转变研究问题、知识和目标。年表以时间为轴,阐明有组织科研中与互动知识相关的主要事件、多主体参与过程以及制度背景等。数据的可用性将突破结果性的专利数量、合同收入等方面,延伸到对主体间交互的强度、广度与时间等的观测。在影响路径评价上,首先,高校有组织科研机构陈述案例,突出知识转移项目对外部的贡献程度;其次,从知识技能素养提升、同比效益增长、合伙伙伴质量提高、再次合作意愿程度等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构建一个更加复杂的评估对象,实现知识转移过程的“循环—反馈”机制,调整关键性资源的投入时机和数量。互动案例分析方法能够兼顾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外在表现与内涵,以评价促进发展,探究知识转移成果的因果关系。
3.开发促进社会贡献和价值的评价指标
高校有组织科研评价更多聚焦于知识的转化与应用,故对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评价在关注科学共同体内部被认可的价值外,更应该关注知识转移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即对外部社会的辐射作用。目前,以合同金额为主的知识转移评价指标容易忽视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内在价值。引导科研成果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动态平衡,能够提升高校有组织科研活动的多样性与知识转移的活力。
在评价指标的选择上,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社会贡献和价值需要从经济、政治、环境、健康、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经济指标层面,围绕专利、许可、衍生公司等产生的经济收益,以及对产业结构升级、出口、就业等的影响来衡量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经济效益。在政治、环境、健康、文化层面,采用定性的方法,评价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作用于人民健康、国防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上的成效,评价在营造创新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在评价主体层面,由于社会贡献和价值作用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因此评价主体需要包含外部利益相关者,关注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社会贡献度,对影响的范围和强度进行分层分类评价。制定促进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社会贡献与价值的评价指标,能够直接推动高校知识转移为社会作出贡献,增强研究人员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意识与担当,面向国家实际需求,推进国家科技与文化创新。
总体上,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过程中存在公共知识、互动知识和专有知识三种类型的知识。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其评价方法、主体、内容、机制和路径有一定的差异(见表1)。
综上所述,知识观转型与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息息相关,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评价要打破原有的线性知识观基础,突破唯结果、唯效率、唯经济效益的禁锢,以非线性的知识观去看待高校有组织科研活动中的知识生成、知识转移以及知识价值。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的评价需从以科研结果为导向的内生知识观升级为多主体共同生成的互动知识观,从以科研效率静态提升的单向线性转移观转变为知识创造能力动态加强的互动过程性转移观,从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工具化知识价值观转型为强调对经济的贡献、对政治的影响、对文化的传承及对环境的优化等立体化的价值观,继而顺应知识发展趋势,以社会贡献界定卓越科研,如此方为建构更为全面、科学的高校有组织科研知识转移评价体系的应有之义。
【说明:本文原载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为便于阅读,我们于此处省去了原文中的注释与参考文献。如需引用,请务必查校期刊原文。】